近日,青岛市教育局联合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发布了新的《春秋假实施方案》,旨在推进中小学春秋假的试点工作。

青岛市发布中小学春秋假政策

一、假期安排

根据方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将设定每学年春秋各一次假期,原则上每次假期为三天,并定位于学期的中间部分。假期安排将可与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相结合,亦可与研学活动和运动会等进程进行合理统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初中毕业年级不设春假。

二、假期管理

在假期期间,学校严禁布置作业、补课、考试及新课程教学。此外,返校后不允许立即组织考试。假期前,学校必须认真开展涵盖溺水、交通、消防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并引导父母为学生选择亲近自然及社会实践类的活动,强调体育锻炼及博物馆研学等,杜绝学科类培训的安排。

三、保障措施

  • 推动带薪休假与学校春秋假的衔接。鼓励企业实施弹性休假措施,确保员工能够享有与学生春秋假相对应的带薪假期。
  • 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鼓励公共场馆在假期内正常开放,并实施未成年人免票政策,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和教育活动。
  • 建立多元化的托管服务体系,利用社区资源为有看护需求的学生提供公益性的托管服务,并确保其午餐费用合规。
青岛市发布中小学春秋假政策

最新的校历已发布,正常情况下,2023年的春假将不再统一安排,各个区市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研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中小学的春秋假将从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具体的放假时间会与每学期的校历提前通知。